真理大學航空事業學系獎學金實施辦法--112學年度第二學期
真理大學航空事業學系獎學金實施辦法
中華民國一零九年十月三十日系務會議通過
- 為鼓勵本系學生考取外語能力檢定,提昇專業能力與就業競爭力,特訂定「真理大學航空事業學系獎學金實施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- 獎勵對象:為入學後始通過,並取得相關證明文件之本系學生。
- 獎勵經費來源為本系每學年度編列之預算,依第四條所列發放。總獎勵金額以不超過當學期之預算為原則,不足部分則依獎勵金額比例平均分配。
- 獎學金發放規則與類別:
- 在學期間通過非母語之外語檢定,得申請之。
- 不得重複申請同一類且同一級考試之獎學金補助。
- 英語類條件:
類別 |
通過級數或分數達 |
補助金額(元) |
全民英檢 (GEPT) |
中高級初複試 |
2000 |
中高級初試 |
800 |
|
中級初複試 |
1750 |
|
中級初試 |
650 |
|
多益 (TOEIC) |
700分(含)以上 |
1500 |
650分(含)以上 |
1500 |
|
600分(含)以上 |
1500 |
|
550分(含)以上 |
1500 |
|
托福網路測驗(TOEFL IBT) |
87分(含)以上 |
2500 |
67分(含)以上 |
2500 |
|
雅思 (IELTS) |
6級(含)以上 |
2500 |
5級(含)以上 |
2500 |
- 日語類條件:
類別 |
通過級別 |
補助金額(元) |
日本交流協會日本語能力試驗(JLPT) |
1級 |
1500 |
2級 |
1500 |
|
3級 |
1500 |
|
4級 |
1500 |
|
5級 |
1500 |
- 其他語言類別由申請人向系上提出,經系務會議審核並決定給獎標準。
- 其他值得獎勵事項,由申請人向系上提出,經系務會議審核並決定給獎標準。
- 符合條件者於提出申請時應檢附下列文件:
- 申請表。
- 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。
- 證明文件影印本。
- 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113年6月14日(五)止
- 本辦法未盡事宜,經系務會議討論並決議之。
-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決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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